优化营商环境,需持续用力、久久为功。区生态环境局坚持深化服务型政府职能,对标一流、深化改革,努力创造流程最优、效率最高、服务最好、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。
行政审批设首席代表
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,实现行政审批“提质、提速、提效”,区生态环境局设立行政审批首席代表。首席代表熟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熟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具体办理要求,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即到即审、按时办结,不断提高现场办事效率。
服务事项再梳理
为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,区生态环境局对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、再规范,创新和改进内部审批管理模式。目前,区生态环境局涉及的32项服务事项全部可登陆首都之窗政务服务专栏办理。
办公电话专人值守
在强化窗口服务、网上办理服务事项的基础上,区生态环境局不断提高服务意识,派专人值守办公电话,针对群众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及时答疑解惑。同时,区生态环境局加大指导力度,主动对接,时时跟踪,确保项目依法有序推进。
区生态环境局涉及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以下32项:
1.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
2.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、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、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单位备案
3.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
4.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进行备案
5.对承担汽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安装、更换和调整等业务的维修企业进行备案
6.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进行备案
7.对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备案
8.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
9.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行备案
10.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、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进行备案
11.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备案
12.对畜禽养殖场、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、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、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备案
13.对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备案
14.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
15.废旧放射源交回、返回、送交备案
16.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
17.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备案
18.辐射安全许可证(权限内)变更
19.辐射安全许可证(权限内)申请/重新申请
20.辐射安全许可证(权限内)延续
21.辐射安全许可证(权限内)注销
22.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
23.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
24.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
25.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
26.排污申报登记
27.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
28.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
29.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(权限内)新申请
30.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
31.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
32.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
目前,所有服务事项均可网上办理。大家可以按照以下操作进入办理页面:
第一步:搜索北京市朝阳政府网或输入网址http://www.bjchy.gov.cn,进入【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】,点击【政务服务】按钮。
第二步:页面自动跳转至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】,将页面拉到最底端。
第三步:在【部门服务】一栏,点击【朝阳区环保局】。
第四步:进入页面后,根据自己需要办理的事项进行办理。
温馨提示:网上办理之前,可以点击【办事指南】浏览办理流程、申请材料等内容。